十萬塊錢開一家小藥店,只要勤快,每天把賣了的藥迅速的補上,也能經營得過來,只不過是要辛苦一些而已。
而上大三的秦苒,每周都會來藥店幫忙,給病人抓藥,針灸什么的,所賺的錢全部進藥店的賬戶,她自己都沒拿過一分錢的工資。
藥店開了一年才擴大的,因為劉銘有行醫(yī)資格證,于是就把藥店改成了診所類型的,這樣既可以賣藥,還能給人看病,多增加一份收入。
趙琳很快把最初的合約找出來,秦苒對這些不怎么研究,直接遞給了夏紫。
“夏小姐,這份合同我和趙琳當初找濱城大學學法律的學長幫忙擬的,你幫忙看看,里面是怎么寫的?”
夏紫接過合同仔細的看了后笑出聲來:“劉銘,你是沒仔細看合同吧?這里面寫得非常清楚,秦苒和趙琳各投資50%,而秦苒只要30%,是她自愿把其中的20%贈與給趙琳,原因是她沒時間和精力參與藥店的經營,而趙琳也說了在藥店做起來之前不領工資,每個月只領生活費?!?
夏紫把合同拍照留檔,然后又把手機拿起來開了錄像對著整個客廳,然后才把合同摔在劉銘的跟前。
“你看清楚,秦苒送出去的20%的股份是給趙琳的,并不是你和趙琳倆人的?!?
夏紫用手指著關鍵的句子道:“當然,如果你和趙琳是夫妻,可以說是你們共同擁有也行,但你和趙琳不是夫妻了,那秦苒這20%自然就只能給趙琳,因為贈送資產只能歸個人所有,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?!?
劉銘的臉紅一陣白一陣,當初這份合同他還真沒仔細研究過,后來仁安診所擴大,合同的確重新簽署過,但只是加了他的名字上去,內容并沒有做更改。.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