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密斯驚訝的問:“如果拿不到專利授權,我們就直接破解對方的配方,這對我們整個醫(yī)藥專利體系信譽的打擊一定是毀滅性的,這么做是不是太冒險了?”
    “怕什么。
    ”對方毫不在意的說道:“這種事情我們肯定不會自己做,到時候把配方攻克之后,就把配方交給我們控股的印度制藥公司去生產,反正印度不承認醫(yī)藥專利。
    ”
    史密斯瞬間明白了對方的意圖。
    明買不行,就改暗偷。
    偷來之后,放到印度去生產,這樣又能規(guī)避法律風險。
    印度的仿制藥一直以來全球知名,之所以他們能夠明目張膽的仿制各種藥品,就是因為該國法律并不承認醫(yī)藥專利,所以這種事情在印度并不違法。
    史密斯心里對這種策略,多多少少有些抵觸。
    他畢竟是做學術出身的,對醫(yī)藥專利非常尊重,就像是作者最尊重著作權一樣。
    讓他參與盜版藥品專利的事情,就等于是讓一個從業(yè)多年,并且對創(chuàng)作擁有深切情懷的作者去搞抄襲。
    這種事情,他確實不想?yún)⑴c。
    于是,他只能應付道:“我知道了,我會盡量想辦法促成專利的事情,有消息我第一時間告訴你。
    ”
    對方也沒多說,囑咐道:“有任何消息都第一時間聯(lián)系我。
    ”
    “好。
    ”
    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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