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,可以借機將境內(nèi)不安分、不配合、聽調(diào)不聽宣的家族勢力給整合起來,將力量集中你們兩大勢力手中。
第五,以扶桑覆滅的事實和荷蘭、西班牙等談判,讓他們提供更多的火器和火器技術給我們。
如此戰(zhàn)爭越晚我們造出的火器就越多,戰(zhàn)局對我們越有利。
我們也能趁機掌握更多的火器技術,不用擔心等攻下大明之后被荷蘭、西班牙用火器壓制。”
咦……
眾人驚咦了一聲,眼中滿是喜悅之色。
前三條就算了,后兩條才是實打實的好處。
第四條的集權,他們各國境內(nèi)都有很多勢力,諸如安南,除了安南鄭氏和廣南阮氏外,還有謀取后黎皇位的莫氏以及黎朝的殘余勢力等等。
真臘,這是由一個邦一個邦組成的,很多都是聽調(diào)不聽宣的。
緬甸也是類似的情況。
至于怎么集權,這就太好辦了,都他媽的要亡國了,你還抓著兵力財力做什么?
想當亡國之人?還是想被敵人打進來后直接清算了?
身為境內(nèi)的有權有勢的人,那就是敵人第一個要清理的,別說你投降、聽話,這就是不安定因素。
總之,在外敵的壓迫下,他們有的是手段來集權,哪怕是暴力一點也沒有百姓會在意的。
第五條的火器技術這一條更是讓他們心動,火器的威力他們都見識太多了,未來的戰(zhàn)爭是火器的主場,軍士再勇猛能擋住火繩槍的一槍嗎?
可以說火器就是以后的立國之本,必須要掌握在自己手中。
“奢首領,您這個持久戰(zhàn)的想法很好,但有兩點我們需要考慮?!?
阮福匯再次出聲了:“第一,持久戰(zhàn)我們固然可以補充軍需、制造火器,那大明也可以,以大明的人力、物力、財力,肯定比我們迅速吧,
時間長了雖然能消耗對方的士氣,但在軍需的補給對他們更有利吧!”
“第二個問題,從荷蘭、西班牙、葡萄牙那里獲取火器和火器技術可能也不現(xiàn)實。
大明覆滅了扶桑,那就意味著扶桑和荷蘭、西班牙在扶桑的水師已經(jīng)全軍覆沒了。
即便是大明沒有搞出那種日行五百里的戰(zhàn)船,那大明水師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覷的,荷蘭、西班牙、葡萄牙他們知道扶桑覆滅的消息,會不會直接逃走?
畢竟他們是水師,想走也是隨時能走吧的,我們根本要挾不了他們?!?
兩個問題一出,沾沾自喜的眾人臉色一下子凝重了起來。
這兩個問題很現(xiàn)實,如果第二個問題解決不了,那么第一個問題以及持久戰(zhàn)的戰(zhàn)法就不可行了。
持久戰(zhàn)打不了,那么勢必會增加傷亡。
如果勝利了固然好,大軍挺近大明,以大明的地大物博,他們很快就能恢復實力。
如果失敗了,那就徹底的完蛋了,即便是大明慘勝,那么也會在極短的時間內(nèi)恢復過來,然后再次進入諸國。
精銳盡失的諸國沒有抵抗的力量,大明隨便就能橫推了諸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