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“華彩”現(xiàn)在的規(guī)模,是不可能在三年里掙到1000萬的。
要想有機會完成這個目標,只能把作坊做大做強,從作坊到私營工廠……而陸國安,等的就是她為了掙錢去闖政策紅線!
她會放棄嗎?
不會。
整個陸家,最了解她性格的不是陸鈞,也不是程素蘭和陸婷,而是陸國安這個老狐貍。
“我想確定一點?!?
江麥野抬頭,“1000萬是什么幣種?”
“當然是華幣。你不是帶律師來了嗎,可以讓他寫進協(xié)議里,這樣我們誰都不會反悔。小江,這份協(xié)議你敢不敢簽?”
“有什么不敢的,高律師,麻煩您幫我擬協(xié)議吧!”
江麥野居然答應了?。?!
程素蘭臉上全是譏笑,陸鈞心情復雜。
房間里,偷聽的小春一屁股坐到地上。
完了完了,看樣子星宇媽媽是沒法接走孩子啦。星宇走不了,她也走不了,還得留在這討人厭的陸家,伺候討人厭的程素蘭!
高律師在寫協(xié)議時都臉紅,覺得這是自己參與的最失敗的一場談判。
可江麥野自己都同意了,高律師能有什么辦法?
只能把江麥野探視孩子的權利落實在協(xié)議上:在不影響孩子學習和生活的前期下,江麥野可以每周來探望孩子;半個月能接孩子出去玩一次;每個月都接孩子一起過夜兩天;每年寒暑假,可以讓孩子選擇是否和江麥野一起短期生活。
“這和直接變更撫養(yǎng)權有什么區(qū)別?”
程素蘭不滿。
高律師頭也不抬,依舊刷刷落筆:
“讓江小姐掙1000萬,和直接耍無賴有什么區(qū)別?江小姐都敢答應那么離譜的條件,你們還擔心江小姐和孩子相處太多,從感情上收買孩子嗎?”
程素蘭反對沒用,陸國安是沒反對的,程素蘭只能捏著鼻子認下高律師擬定的協(xié)議。
“看看吧,沒問題的話,雙方簽字按手印。”
高律師還是偏向江麥野的,協(xié)議上對江麥野掙到1000萬的途徑,明確包含了“不能被撤回的贈予”。
陸鈞不滿:“這一條不行——”
陸國安接過協(xié)議一看,覺得沒什么問題。
“簽字吧?!?
極小極小的概率,謝覲州真有1000萬,還舍得將1000萬贈予江麥野——那把撫養(yǎng)權給出去又何妨!
談判,是江麥野和陸國安談。
簽字,還得江麥野和陸鈞一起簽,陸鈞才是陸星宇的爸爸。
陸鈞心里有很多不滿,礙于陸國安的威壓,憋憋屈屈簽完了字。江麥野就不一樣了,她簽協(xié)議是自己談的,全是她一個人做主,簽完字只覺神清氣爽。
她不怕陸國安條件苛刻。
她怕的是陸國安的承諾只是模模糊糊的概念,是隨時能反悔的“口頭約定”。
三年之約真正變成白紙黑字的協(xié)議。
江麥野名下資產(chǎn)達到1000萬華幣,陸鈞必須在半個月內無條件配合江麥野變更陸星宇撫養(yǎng)權,如遇不可能抗力,陸國安和程素蘭要代為辦理此事——
所謂的不可抗力,是指陸鈞本人沒辦法去辦手續(xù)。
畢竟人生無常,誰也不能保證陸鈞在未來三年里不出意外啊。
這是在高律師的提醒下加上去的,江麥野一開始都沒想到,果然專業(yè)的事就得專業(yè)的人來。
“陸鈞,你可要好好保重身體,別給我變更撫養(yǎng)權增加手續(xù)難度。等我掙到1000萬,就來接走星宇!”_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