肖恩?奧馬拉,三十四歲,碼頭卸貨工,每天工作十小時,周薪一鎊八先令。他有三個孩子,最大的九歲,最小的兩歲。工頭說他‘干活賣力’‘不偷懶’?!?
就這樣,他一個個說下去:“托馬斯?哈代,五十一歲,讀報人,眼睛壞了,靠給酒吧讀報掙點酒錢。
威廉?卡特,縫衣女工的父親,他的女兒周薪十二先令,他本人已經(jīng)六十七歲了。
喬?哈里斯,二十二歲,木匠學徒,周薪九先令,今年春天剛結婚,妻子懷孕了……”
他一連說了十二個名字,十二個最普通的生計。
“這些人,就是控方口中的‘煽動組織骨干’。他們每天操心的是明天的面包,孩子的健康,父親的藥錢。
他們有時間、有精力、有動機去‘策劃顛覆活動’嗎?”
說完這些,亨利?布拉德才走到陪審團席前,看著那些穿得體面外套的紳士們。
“去年十月,萊昂納爾?索雷爾,一個法國作家,偶然來到彎鎬酒吧。他看到那里有人不識字,沒法給遠方的親人寫信,就主動幫忙。
他收兩便士,只是一杯啤酒的價錢。他聽了那些人的故事――兒子在印度當兵,女兒嫁到外地,兄弟欠了債,妻子生了病――然后幫他們把心里話寫下來。
這叫做‘收買人心’嗎?這叫做‘善意’,先生們。最樸素、最直接的善意。這些人感激他,不是因為他是什么‘煽動者’,而是因為他做了件好事。
一件很小,但對他們來說很重要的事!”
旁聽席后排,一個衣服上都是補丁的老婦人用手帕擦了擦眼睛。
布拉德繼續(xù)說:“至于他們后來對記者說的話,那有什么奇怪?一個人幫了你,你覺得他是好人,你自然愿意告訴別人。
這難道犯法嗎?在大英帝國,說一個人是‘好人’,什么時候成了罪行?”
控方律師福斯特站起來:“反對!辯方在歪曲事實。這些人贊美的不是普通的‘好人’,而是一個公開侮辱女王陛下、詆毀帝國制度的外國作家!”
布拉德轉(zhuǎn)向他:“福斯特先生,他們開始贊美他的時候,《1984》還沒寫出來?!都永毡群1I》也還沒開始連載。
他們只知道,有個叫‘詹姆斯?邦德’的先生,在酒吧里幫他們寫了信,走時還把錢留給了‘老煙斗’吉姆的家人。
他們贊美的是這個,這有什么錯?”
福斯特冷笑著:“但他們后來繼續(xù)贊美他,甚至在《1984》出版之后!”
布拉德點頭承認:“有些人或許說了。但那是他們的個人感受。法律禁止的是‘煽動性論’,是意圖激起對女王和政府的憎恨。
說一句‘邦德先生是好人’,這構成‘煽動’嗎?如果構成,那么全英國每天有多少人該被抓起來?”
旁聽席里有人低聲贊同,就連陪審團也面面相覷,覺得這個辯護人說得不錯。
科爾里奇爵士敲了敲木槌:“肅靜。辯方,請繼續(xù)。”
布拉德走回辯方席,拿起一份文件:“我這里有幾份證。來自彎鎬街的鄰居,白教堂的工友,還有幾位常去酒吧的顧客。
他們都說,這些被告平時是守法的公民,按時交稅,不惹麻煩。他們聚在酒吧,聊的幾乎都是天氣、工錢、孩子、球賽――不是政治,更不是‘顛覆’?!?
他把文件遞給書記官:“法官大人,我請求將這些證列為辯方證據(jù)。”
科爾里奇爵士點點頭:“準予列入。”
福斯特立刻站起來:“法官大人,這些證與本案無關。被告平時的行為,不能抵消他們后來的違法行為?!?
布拉德轉(zhuǎn)過身,緊緊盯著他:“但能說明他們的本質(zhì)!這些人不是職業(yè)煽動者,也不是陰謀家。他們是被一場突如其來的政治風暴卷進來的普通人。
他們說了幾句話,表達了對一個幫過自己的人的感激――然后就被逮捕,被起訴,被送上法庭。先生們,這真的是正義嗎?”
說到這里,他才向所有人欠身致意,然后坐了下來。
法庭里安靜了幾秒。
科爾里奇爵士看向控方坐席:“福斯特先生,你可以傳喚證人了?!?
福斯特站面露得意之色,他站了起來:“法官大人,我請求傳喚第一位證人――《帕爾默報》記者托馬斯?韋伯。”
而被告席和兩位辯護律師的臉色都變得有些難看。
(第一更,求月票!今天至少三更)
1882年的英國沒有“公訴人”制度。當時的刑事起訴主要由私人(包括受害者、警察或為了獲得懸賞的人)提起,警察雖然可以提起公訴,但他們在法律上被視為“私人”起訴者,而非國家公職人員。
(本章完)_c